第423章 政党之说(2/3)
可打破,只要于挽救危亡有利。这就是‘时’。而新政得以成功,还在于有‘势’力保推行。其推行关键之一,在于澄清了吏治。同样是清除贪腐官吏,严明考核,触及的利益者庞大,但吾辈成功了,依靠的可是皇帝的支持?——恰恰相反,”她语声铮然道,“皇帝是在两府和台谏的坚定下而放弃动摇。可以说,没有两府和台谏的强势,没有报纸民意的声势,建炎新政绝无可能成功!”她抬起手,屈指叩桌,一一吐出四个词,“礼制、报纸、法律、教育!——抑制皇权,这四者缺一不可。”
众人都流露出沉思的表情。
“何谓礼制?”名可秀诠释道,“一为仁政,爱民;二为君礼臣忠,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这句君礼臣忠是孔子的话,意思是:君主应按礼来使用臣子,臣子应拿忠来侍奉君主。孔子认为这个“忠”,是以“勿欺”“犯颜直谏”为事君原则的忠,不是愚忠,盲忠,更不是谄上的媚忠,助纣为虐的恶忠。而大宋儒臣们理解更进一步,认为“臣事君以忠”,必得是忠于职守,忠于事功,忠于仁治。
名可秀说的“忠”,又进了一步。
早在振道社成立之初,名重生就对“忠君”做了精辟的论断,说:“忠者,中心为忠,竞之谓忠。”意思是,真正的忠,不是忠于哪一人,而是忠于自己内心的道,竞而为。这得到了振道社同仁的认可。“唯道理为大”,是大宋士大夫的普遍理念,故在真正的儒士心中,忠于道在忠于君之上。
“礼制之三,为祖宗定下的国体和执政之体制。”名可秀继续道,“其一,与士大夫共冶天下之国体;其二,宰执主政、门下审覆、台谏监察之政体。——君使臣以礼,亦当遵循此二礼。”
在座都是有政治智慧的,听到这里心眼都明亮了。这等于是给限制皇权套上了“礼制”的大道理,君主就该无为,这是祖宗体制,人君若践踏这个体制,人臣就有正大的理由“不忠”,当然不是造反,废君却是可能的。相信任何一个皇帝在有“废君”之权的威胁下,都不敢任意妄为,掠夺宰执权柄。而只要两府相权屹立,皇权就一定会被限制。
“但礼制同样可以被推翻,故不能单恃之,须得有朝外的民意监督。此为第二则,报纸。”名可秀诠释道,“报纸是清议,也是民意。若天下舆论盛行,无论人君,还是人臣,都得忌惮,不敢妄为。这对君、臣,都是制约。故民意自古为朝廷戒惧。报纸便起了上古华表之用,是民意的申张,绝不可废,也不可使之掌于一势力下,必得百花齐放,方不可被人君或人臣操控。”
所以南宋是百家报社争鸣,而北周仍然是官报独一家。座中的一些“名党”成员以前未尝没有生出“独一家”好的念头,掌控舆论方便呀,但此刻听名可秀这番详解,方知其谋事远大,非为一家权力之便而用,而是为制约君权、臣权之用,一时心中都不由生出敬意。
便听名可秀继续道:“第三,法律。礼制与法律,代表的是对治世有益的习俗、经验与圣贤的主张,这些都应当为君、臣所尊重。礼制是儒家的主张,法律是法家的主张。但儒学向来不是固步自封的学问,汉代的独尊儒术,事实上儒法并用,以儒为内,以法为用。限制皇权亦是如此,要以礼制为内,以法律为用。如果能让国家形成一种习惯,无论皇帝或宰相,都应当尊重且必须尊重礼制和法律,受其约束,并尊重民意,那么礼制、法律就成宪章,虽万世不可易。即使有变动,也是适合时宜而变动枝节,然其根旨精髓不易。”
“第四,教育。”名可秀道,“帝王之学应学什么?除了学习仁善、爱民之外,还应学习尊重礼制,尊重法律,尊重民意。如果帝王能做到这四要,则无君主之祸矣。不惟教育人君要如此,教育天下臣民亦得有这四教,仁爱为本,尊重礼制,尊重法律,尊重民意。若士大夫能做到这四要,则无权臣之祸矣。”
名可秀这已经不是在单讲抑制皇权了,同时也是在讲抑制臣权。君王专.制固然危害甚大,但权相独.裁也很可能变成下一个专.制君主。而且,一个每隔五六十年、甚至二三十年就改换一次朝代的国家,又何谈治太平,昌文明?所以,君臣必须各守权力本分,才有可能实现“昌文明,永华夏”的大道之志。
她的声音变得格外庄肃,“天之道在于平衡,国之道亦如此。无论君权或臣权,都须制衡,才是道理。”
“但是,”她道,“要使礼制和法律成为宪章,必得有强大的臣权才能保障。而臣权又不能集中于某人或某几人之手,这就需要将权力分下去,权力不集中就失去了祸乱的能力。但这个分权又须得分而不散,散了就无以凝聚制衡君权。”
“如何让权力分而不散?”她顾目众人,目光炯然吐出一词,“政党!”
众人心中一震。
“何谓政党?”名可秀道,“此从‘朋党’一称而来。在欧阳文忠公(欧阳修)之前,儒家多论君子无朋党,小人才结党。‘党’为贬义。然此为谬解,欧阳文忠公的《朋党论》,可谓论断精辟,为朋党正了名。正如欧阳文忠公所说,朋党之说,自古有之,惟需要辨识他们是君子结党还是小人结党。
“《论语》首章即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这个朋即是志同道合者。孔子行道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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