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9章 文明之治一(2/3)
屋普通越户多数买不起,但是可以向城内的几家大钱庄申请住房贷款,先付首期,再按月分期支付本金和利息。这在大宋已经不是新事物,继青苗贷为人熟悉后,朝廷又颁布了《民营钱庄住房贷款条例》和《个人住房贷款条例》,随着城区安居屋的兴建,城内坊郭户们也逐渐接受了这个新事物。当然,这是在商业繁荣的大城,中小城市则还没涉及。毕竟除了人们的观念外,这个新兴的行业也还很稚嫩。而交州城的居民们已经没有接受新事物的观望期,在举城搬迁的压力下,不管接受还是不接受,要想不流落城外成为“乡村户”,就必须要在新城居住入户。如果确实困窘到连首期都支付不起的,也可以申请租住平民坊的安居屋,按月向交州官府辖下的楼店务支付租金。而汉户们除了在住房搬迁上享有优待补贴外,还享有购买新城住房的低息贷款,搬迁前拥有商业房产的也有补偿,官府不给予现钱补贴,但是划出一块地皮作为补偿——可在上面自建商铺,也可将地皮卖出去得利。
这些优待政策让越人们嫉妒得眼都红了。
于是便有许多越人拼命往上“寻根”,找出祖上是否有“宋民”血统,以期修改户册成为可享受优待的“汉户”。
交趾人在独立为国的百多年间,明里暗里从广西掳去了不少宋人女子,总计不下十万,其中有汉族女子,也有峒族女子,她们被交趾贵族占有,成为侍床的女奴,交趾都城内的大贵族家族,可以说每一家都有这些女奴孕育的子孙后代。安南行营发布法令,公告凡是被掳的大宋子民,无论男女,其三代以内的子孙,在新造户册中都入“汉族”,登记户册后便与原家族脱离,成为独立的汉族宋户,即汉户。
这些新晋“汉户”在搬迁新城的优待政策出来后,顿时成了越民最嫉妒的对象。
那些三代以外的宋民子孙心里都活跃起来了,因为安南经略司出了新的策令,允许他们这些人申请为“汉户”,更改登记户册后,就可以补发住房补贴的差额,并享受其他待遇。布告的当天,州衙户曹司公厅就挤满了前来申报的“宋民”后裔。在登记十多天后,有胆子大的越族有,根本就不是“宋民”后裔的,揣着伪造的证据,心里打鼓地来申报,结果却通过了。因为户曹司的审查并不严格。越民中不乏聪明人,尤其商人,精明的颇多,趋利性也强。当假的也通过的消息暗中传开后,动这种心思的越人就悄然增多起来。
安南经略司不在乎越人造假,发布这道策令其实就是在引诱越人造假。这是在短期内增加“汉户”、分化越人的有效措施,至于真正的血统,又不是继承皇位,何必较真?——诸夷皆可入夏嘛。
这些更改民族的越人当然不会真心认同汉族,但安南经略司认为这不是问题。从他们登记为“汉族”的那一日起,就等于放弃了越族,而户籍更改发布出去后,这些“越汉人”就会成为所有越族人憎恨的背叛者,以后也只能顶着汉族的名头混下去。而随着朝廷统治在安南的深入,作为华夏文明主体的汉民族的强盛将根植入他们心中,即使他们这一代还保留着对越族的感情,但到了下一代、下下一代,就会以汉人自居了。一个民族的归属感来自于对民族的自豪感和骄傲——在这个时代,有哪个民族能比华夏汉族更有民族自豪感呢?这是一个自诩“中国”的民族,即使是在中原王朝武力弱的时候,面对武力强大的胡族,他们也仍然打心底认为对方是“蛮夷”,这种骄傲根植在骨子里,来源于强大的文明。安南路的大宋官员们同样有这样的骄傲,他们相信,这些越人最终会在大宋的文治下,成为真正归心的汉人。
当然,那些自负为越国贵族的大家族,做不出这种背弃祖宗的事,财产上的那些损失虽然庞大,但还不到毁灭家族的程度,与当初选择弃国投降不同——不投降就得死,而家族存续比国家的存亡重要。当初,他们越人的国家不也是从无到有吗!只要族群在,就有希望,但背弃了祖宗,就没有了越族。
安南经略司也没有灭绝越族的想法,而是要分化、削弱她,然后教化,最终化夷为夏——成为真正归属大宋的一员,至于哪个族并不重要。
新城搬迁完成后,空荡荡的交趾都城就被宋军夷为了平地。
——代表交趾国家存在的都城从此化为乌有。
安南经略司计划在遗址上面修建一个商品批发集市,同时也是一个巨大的仓储集市,从安南路北部、西部运出的木材和特产将运到这个集市进行批发和仓储,再由海路运到大宋其他路进行交易。等若干年后,这里就会是闻名安南的批发仓储集市了,不会因为以前是越都而存于人们心中。
***
时光荏苒,安南路已经过去了十年。陈如瑛从一个州的武安军统制,一步步升到了安南路的武安军都指挥使。这十年的岁月,见证了一位女军人的成长,也见证了安南路的“成长”。
陈如瑛心里泛起感慨,回首望向身后的书架,目光停留在一个靠墙的大樟木箱上。那里面存放着一箱的报纸,从最初的《安南周报》到后面的《安南日报》,没有一期缺过。这些报纸从各种方面描绘展现了安南路的成长,合起来,也是一部“安南史”了。
其中,文化教育的成果是最为显著的。
就在去年进行的大宋诸路识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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