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7章 稷下盛会(七)(1/3)
“枫山先生的学问品格令人景仰,不知就阿湖案礼法之争怎么看?”
谢伋的一句高声问话,让台上台下都静了下来。
卫希颜在暖阁内眯了下眼,“这厮不怀好意。”
皇帝也沉下了眉。
在讲经台上,各家学者论辩自由,岂有出言询问某个学者看法的?——这是表示这位学者的观点高明于其他人吗?
这是拉仇恨值呀!——皇帝用了一个卫希颜在廷辩上调侃大臣的词,觉得很贴切。
台上稷下学者中有不少是从过政的,心思敏锐的也有,一转念就想到了谢伋的目的——朱跸、金安节、王纲中、郑刚中、富直柔、王大宝几位都向谢伋飞了个眼刀子,暗道:居心恶也。
胡宏、吕广问、胡宪这几位学者都皱了下眉毛,对谢伋的做法心有微辞。
台下如宋藻、苏行冲这些官员学者的脸色也黑了。苏行冲默默地将谢伋拉入了黑名单,加入到需要关注和防备的人员中——学者们也不是一团清水,总有一些怀有别样目的人,这是无法避免的,既然敞开门,好的坏的就都会进来。但正如老师说的,封闭无以进步,对外交流利大于弊。
这时台下已热烈起来。
大多数学子和学者都没有意识到谢伋这句话隐藏的不对,或者说,大家根本没往“不怀好意”那方面想,毕竟搂会上思想还是比较纯学术的,就算有人觉得谢伋这做法不太合适,但多半也会往争夺儒学“道统”这方面想,毕竟名可秀在学术上的成就和愈渐重要的地位并不是每个人都乐所闻见——大多数人对于名可秀对此案的观点,他们还是很好奇的,也颇有些期待的意思。
名可秀向谢伋颔首示礼道:“承四六先生之赞。”
谢伋不仅儒学精醇,四六骈文也做得极好,有被称为王安石之后第一人,便有好友赠他“四六”之号,于是学者尊称他为四六先生。
“可秀倾听两日,诸位先生均有精妙之言,令人沈吟深思。对于此案,可秀也理出了一些想法,承四六先生之问,且做金玉之后添砖,请诸位先生和诸学君指教。”
谯定哈哈打趣道:“你先添砖,咱们再来加瓦,这个台子就砌得高了。”
大家都笑起来。
因谢伋的突发提问而闹得台上有些紧绷的氛围就在笑声中消散了。
笑声止后,名可秀开始道:“在齐氏阿湖案之前,某想先论一论神宗朝的登州阿云案。”
这两个案子基本是相通的,阿湖案几乎就是阿云案的翻版。不同的是,神宗朝时没有制定最低婚龄的律条,但因为有居母丧这一大礼规在,阿云案有没有婚龄这条就是次要了。总之,两个案子是可以放到一起说的。而阿云案最终也是出现了两个不同的结果——先是刑三年,十七年后再判,斩首。
殿堂内完全安静,只有名可秀一人的声音:
“阿云案乍一看,是敕律之争——但果真如此吗?”
名可秀一开始就提了个问题,引起大家思考。
“某与苏公等几位先生一起传注《论语集注》时,首要必须遵循一个原则:夫子的微言大义都有特定的语境,如果脱离这个语境去理解《论语中》夫子只言片句的真意,必定会出现谬解,或者是理解不完全。”
她随之进入主题道:“登州阿云案原本只是一桩小案子,最终却闹到朝堂宰相三公两府之争,新党旧党吵成一团,表面上看,朝堂上争的,只是王荆公派与司马温公派为遵敕还是遵律,但是联系当时的时政背景,此案之争事实上是牵涉进了两党的变法之争。”
这个立论!……记者们的笔陡然顿了一下,目光都点亮了。
名可秀道:“荆公派主张变法,有神宗皇帝的支持。温公派反对变法,是以‘祖宗之法不可变’为据。是皇帝大,还是祖宗之法大?荆公派为变法故,当然主张当今皇帝的敕令为大,而温公派则以‘法不可改’——进一步就是制度不能改,以此限制荆公派即将推行的改革。阿云案就出现在这个时候。”
在这么一个因为变法而党争的背景下,王安石和司马光在阿云案上针锋相对的态度就很容易理解了。
“这就是真相啊。”卫希颜轻嗤一声,她还以为司马光这些人很有法律精神呢,原来并非如此,不过是借助维护法律的至高地位来反对王安石变法罢了。
学子们静了一下,跟着流露出类似于“哦”的表情。
化学科的学子眼神刷然亮了:这就是透过现象看本质呀,果然真理用到哪里都是真理!
有些纯粹做学问的学者也流露出恍然的表情。
一些记者心中喟叹:这就是高屋建瓴啊,站的高度不同,触及问题的本质自然就深得多了。
那么,只有名可秀看到这一点吗?当然不是,很多精于政治的都能看明白,只不过对于阿云案来说,维“礼”和维“法”才是这个案子最重要的争议,至于后面牵扯的新旧党争则是不重要的因素。
当然,名可秀不是这样的看法。
她继续论道:“正因牵扯进了新旧两党的变法之争,无论荆公派还是温公派,在对待阿云案的论罪判决上,都并非出于不偏不倚,而是维护各自一方的利益。那么,变法派是维护谁的利益?反对变法派又是维护谁的利益?”
一些学者皱起了眉,认为名可秀已经论偏了主题——新旧两党之争的利益派系,这与阿云案,或者说如今的阿湖案有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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