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执守(二)(1/2)
似乎看出了李括的疑虑,郑钧扬了扬头道:“将军,末将虽然不才,但入府军之前,曾在朔方军中任职。而朔方节度使安思顺与安禄山可是族兄。”
李括点了点头,示意郑钧继续说。
“安思顺跟安禄山关系甚好,末将又侥幸救过安思顺的命,这安思顺心中感念,曾将我引荐给安禄山,希望我能在范阳军中谋得一差事。”
郑钧顿了顿接道:“只是末将是个实心眼的人,见到那安禄山后只觉他是个油头滑面之辈,不宜相处,遂宛然拒绝了安思顺的好意。之后我便去了扬州府军养老,却没想到遇到了将军,得以在有生之年再次上阵杀敌!”
郑钧攥紧了拳头,一字一顿道:“也许是命中注定,我得以窥到了安禄山军中的隐秘,又冥冥之中遇到了将军你。以我对安禄山军制的了解,他们的这部分雇佣军战力也不会比咱们这些袍泽弟兄强多少!”
他这话说的难免有为唐军粉饰贴金的嫌疑,不过李括却不想说破。行军打仗最重要的便是一口气,这口气若这,什么样的硬仗都能打得。相反若是这口气被敌军打压下了,怕是敌军一番冲阵就能将己军击溃。
“你继续说。”李括微微颌首,嘴角已经有了些许的笑意。
“末将觉得,李将军可以继续按照原定路线行之,若是遇到了叛军不用躲避,狠狠的跟他们打上一场!”
郑钧扬了扬拳头缓缓解释道:“这样一来,我们不用绕路,还可以磨一磨江淮府军的血性。毕竟皇帝陛下征召您去关中是为了拱卫朝廷的。若是咱们都是些没见过血的新兵犊子,想必也帮不上陛下他老人家什么忙!”
他这话倒是说的十分在理。李括常年领兵自然知道新兵与老兵最大的差距在哪里。其实新兵和老兵训练的内容,掌握的技战术都相差无几,唯一的区别在于在战场之上老兵的随机应变能力要远远高于新兵。不论你在校场之中枪花耍的多么绚丽,不论你射稻草人时多么神准,都无法代替战场上砍下敌兵头颅那一瞬由内迸发的激越情感。大刀挥起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头颅随之飞起,殷红的血液随之pēn_shè出来,溅满你的面颊,直到那时你才真正成为了一名军人,成为了一名值得袍泽托付死生的老兵龙牙神兵!
这蜕变是用鲜血换来的,这是用生命换来的,这是不论你在场下多么刻苦训练都换不来的。
检验兵卒的唯一地点是战场。
“依你之见,我们的胜算有几成?”李括显然被郑钧勾起了兴致,取下别在腰间的酒葫芦抛给了郑钧。
“必胜!”郑钧接过就糊涂满灌了下,随后豪爽的拍着胸脯作保到。
这时连李括都有些惊讶了,就算他们人数占优势,对方又是雇佣军,也没有人敢将胜算说成百分之百啊。
“末将所说之必胜,乃是必须胜!此战若是不胜,叛军的气焰将更加嚣张,认为我大唐无兵可用。届时安贼挥师南下淮北之地将尽数变为胡虏的牧场。所以,我们没有退路,必须胜!”
“好一个必胜!”李括听后只觉血脉喷张,大赞道:“本将麾下有你这等忠勇之将,实乃大唐之幸、三军之幸!”
“嘿嘿,将军你说那么多末将我也听不懂,不过末将一直有个规矩,那便是一壶酒一个朋友。将军今天赠给我一壶酒,那末将便结定了您这个朋友!”
郑钧将剩余半壶烈酒悉数灌下,直是笑容满面
唐州城郊外的凌河已经结了冰,晶莹剔透,宛若冻玉。
凌河两岸的麦地里覆满了白雪,麦子早在九月便被悉数收完,现在雪地中只伸出数只秸秆麦茬子,孤零零的随着朔风往复摇摆,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拦腰折断。
凌河旁有个约莫百户的村庄。村庄里的人被悉数集中到了村东头的磨盘旁,这里历来是村中集会的地方。
“忽鼻儿将军,人都带到了,怎么处置!”一名奚人伪兵冲一个络腮胡子的胡人将领拱了拱手恭声道。
那满面络腮胡子的胡人将领瞥了一眼在场的众汉人,不屑的冷哼了一声。
“本将军念你们受到唐室欺压,这才将所需缴纳的军粮从一户一石降到了一人半石,可你们竟然不识好歹有心替唐室存粮,如此便怪不得我了。”
这名为忽鼻儿的胡将此番话竟然是用唐言说的,直是让人惊讶不已。
“男子悉数斩杀,女子赏给弟兄们享用,享用完了再做成肉干充为军粮!”他的声音很是阴鸷,目光冷冷扫过磨盘前的众人。
这些人中有已入耄耋之年,银发似雪的老妪;有刚刚满月,不住啼哭的婴儿;有怀胎六月,挺着大肚子的孕妇;还有无数充满仇恨的总角少年
就因为自己的一句话,他们就要被悉数处死,哈哈,这份感觉实在是太爽了。哈哈!
“还等什么,把他们杀光!”奚人将领似乎只以忽鼻儿的意志为准,听闻他下令立刻出言附和。立时便有数名腰佩弯刀的胡族士卒冲将过来,拎起一个唐人别砍下去。
他们是安禄山募集的雇佣军,分属同罗、奚、契丹、室韦等数个部族,互不统属只领安禄山派下的特进之命。
而这个名为忽鼻儿的胡人就是一名特进。
特进之命便是安禄山之命,特进之命则必从焉。
无数明晃晃的弯刀挥起,一颗颗头颅飞了起来,温热的鲜血喷涌而出溅满素白的雪地,泼洒出一张焦骨牡丹图卷
ps:哎,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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