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有点意思(2/2)
是会被人喜欢的,因为他长得好,但他从未被人用崇拜的眼光看过,他身边厉害的人那么多,而他本身虽然什么都做的不算差,但也没有特别闪光的地方,多少显得有些平庸。也许正是因为这个,秦己在音乐上爆发出了惊人的天赋之后,他才会如此喜爱音乐,因为是它让自己变得光彩夺目,与众不同起来。
车很平稳地开到了电视台,没人来迎接,托马斯熟门熟路地领着秦己走到了的剧组办公室。
一个胡子拉碴,眼睛里全是红血丝的中年大叔,听见了开门声抬起头瞧了瞧,看见托马斯走进来后,十分不耐烦地开口说道:“你还真有脸来?上次你带着那个小歌手来荼毒我的耳朵,我可就说过没有下一次了!”
很显然,托马斯已经不是第一次到这个剧组里拉关系了,他跟休斯关系很好地说:“这次的可不一样了,我不是已经提前把歌发给你听了吗!”
“哼,要不是还可以,你觉得你能走进这个房间不被我撵出去?”,休斯不忿地出了口气,他倒不是真的对托马斯不满,火气出了语气自然就软了下来,目光挪到后面跟进来的秦己身上,开口问道:“就是这小子?歌听着倒还是不错”
优秀的作品他见得多了,可是这次托马斯给他听的这首歌,虽然说不上是优秀到让他另眼相看的,但也是新奇地让人眼前一亮。
这就足够了,人们对新事物的猎奇欲是无穷的,这小子对传统电子舞曲改编得很优秀,可以说是脱胎换骨,倒是很真有可能用着这一直不温不火的曲风闯出个天地来。
他之前也在网上搜了一下这首歌的情况,已经是闯进了公告牌的前五十了,虽然说广告买的确实有点厉害,但就凭借这这首歌的质量、创意以及势头,哪怕没有托马斯的推荐,他在听到了以后,为了剧组着想应该也是会出手的。
“既然来了,我就跟你说说我的想法”,休斯伸手拉了一把椅子过来,示意秦己坐下,托马斯见了高高兴兴地把秦己推了过去,自己则和石成找了个角落坐下,不去打扰这两个音乐人在专业方面的角落。
休斯既然会想跟秦己去谈自己的创意,那就是已经认可他了,托马斯也就不怎么担心了,虽然他不是很懂这个老顽固,为什么见了秦己一眼就妥协了,难道是自家艺人长得太乖巧了,乖巧到固执如休斯都没了底线?
事实当然并非如此,休斯只是有所耳闻,亚历山大对这个中国小子十分欣赏,还应邀做了他新专辑的制作人,既然能折服了亚历山大,那这个中国小子应该还是多少有点实力的。
休斯从未担忧过秦己会是个草包,顶多也就怕他不懂这边的流行趋势,东西两方的文化差异还是蛮大的,尽管说音乐是无国界的,但是口味可是有国界的。
不过明显他多虑了,休斯跟秦己交流了一下,这首《aha!》的曲风十分的动感,感染力也强,但他对它的改编还是希望能弱化这种感觉,达到一种活泼朝气的少年感,如此对歌曲的表达和诠释并没有脱离初衷,还能给人一种格外不同的感觉。
他只是说了说,没想到对方却给了自己一个惊喜:“阿卡贝拉人声合唱?!”。
说实话,这是他从来没有考虑过的表现形式,甚至在秦己提出来的那一刻他是不赞同的,电子舞曲和阿卡贝拉完全就是两个极端,一个是用着各种电子音色合成而来的,甚至对人声都进行了处理,而另一个完全是追求最纯粹的本质,所有的乐器伴奏甚至都是人声模仿而成的。
乍看上去两者之间简直就是对立的存在,可就在休斯细想了一下之后,多年培养出的经验让他意识到了其中的美妙,活泼朝气的少年感,阿卡贝拉完全可以完美带给想要的一切,而音乐形式的对立完全不是问题,因为他要的就是不同,虽然他以前做的大多是同中求异的工作,但完全对立的截然不同,也绝对是一件好事啊!
休斯目光灼灼地望着秦己,就好像每天晚上饥肠辘辘地回家,看见自己妻子为他准备的晚饭一样,直把秦己看得浑身起鸡皮疙瘩。
这小子有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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