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生如逆旅10(1/3)
锦秀宗作为近百年来新起的修真宗门,在外界一直有几分神秘,大多数人常知的便是锦秀宗只收女不收男。
传言说锦秀宗宗主爱女不爱男,所以创派伊始便只收女弟子,后来门派发扬光大了,这项传统也未改变,所以当莫柒作为锦秀宗的代表出席全宗大比时,是实打实地震惊四座。
这日天高气爽,微风习习,众人望着宽敞高台上的白衣青年,表情复杂不一。
莫柒着一袭简单白衣,静静立在台上,他手上拿着一柄寒气凛凛的银剑,直指高台角落那名跌坐的壮汉,壮汉脸上还结着冰霜,眼神错愕迷茫,仿佛不知道自己为何突然落败。
莫柒挽了个剑花,收回长剑,朝壮汉拱手行礼。
“这场,锦秀宗凤柒胜。”留着山羊胡的中年男子适时上台公布,场下顿时炸开了锅--
“他竟然又赢了!”
“不是说锦秀宗只收女不收男吗,这凤柒是哪冒出来的?”
“再有几场就能问鼎此次全宗大比的魁首了,也不知他能不能走到最后。”
莫柒收好剑,风轻云淡地在众人注视下离开擂台,还愣在台上的那名崇阳宗弟子呆呆看着他背影,半天都不知道自己为何突然堕入冰天雪地,又为何在将被雪山掩埋之时重回人间。
应该已经达到师父的要求了……莫柒想着,又思索起他离宗那日,无忧子交代的话--“这次为师让你去全宗大比,不止是扬我锦秀宗的威望,还是为了帮你找个合眼的道侣……柒儿你的修为已经许久没有突破了。”
无忧子最后那句话意味深长。相处十几年来,两人之间虽隔着男女之防,但有些秘密都已心知肚明。
无忧子知道他不是凤家的嫡子,也知道他特殊的血脉,更比他还要清楚这样特别的体质所带来的限制,所以她暗示他是时候找个道侣了。
莫柒用了两年从筑基到金丹,然后又用了十几年从金丹初期到金丹后期。这就是天狐血脉带来的好处,也是带来的坏处。
天狐一族之人都是天生的炉鼎体质,他们与普通修真者相比,步入金丹期花费的时间要短得多,但也正因此,他们自身的心性得不到锻炼,极易在金丹期便停滞进步,而在莫柒传承的记忆里,天狐一族刚满金丹就被迫害做炉鼎的人并不在少数。同时讥讽的是,天狐一族也可以通过双修突破境界,他们有别于普通炉鼎,普通炉鼎只能被动地让人吸取自己的功力,但天狐一族不仅可以让与自己交合的人得到功力提升,也可以让自己在瓶颈期通过双修提升境界,可唯一的前提是--与自己双修之人必须是心中所爱。而这一点便是最难达到的。
当年无忧子知道他的特殊体质,教他编织幻境之法来遮掩,却没想到莫柒又自行将幻术与剑法结合,能伤人于臆梦之中。
无忧子感叹他的天赋,便也伤怀于他的体质。天狐一族可飞升玄渊的,实在少之又少。所以她让莫柒来全宗大比,正是希望他能从其他门派中相中一个有缘人,帮助他提升境界,也护他源尘安稳。
只可惜,莫柒并没有这个意思。
一回到安排给锦秀宗的小院,莫柒便被焚荚急忙拉进了屋子。他还没来得及问什么,就被书房案上一叠叠摊开的画卷吓了一跳。
“师姐,这是什么!?”
“嘿,这是师姐这几日为你搜集来的各宗各门青年才俊的画像,他们年岁都在百年以内,样貌都经过我挑选了,保证没有歪瓜裂枣,你快看看--”焚荚顺势就将莫柒按到书案前,殷勤为他介绍起自己搜罗的消息,“要我说,这里面最俊的就是下一场要与你比赛的那个天机阁的乔亦,那模样真是人见人醉,花见花凋。”
焚荚是无忧子的二徒弟,她本是内门之事的总务,可这次为了莫柒的道侣一事,无忧子便将她派出来为莫柒操持。
莫柒无奈地看了眼粉裳女子,“师姐……你为什么就认定我喜欢男子?”
“师弟你就别逗了,你在咱们锦秀宗呆了十几年,迷倒了一干师徒师孙,却没见你青眼一个,这模样你不是喜欢男人难不成还是咱们锦秀宗的女子太差不成?”焚荚白了他一眼,身上散发着“他敢说是就冲上来揍”的气势。
莫柒摇头一笑,叹道:“咱们锦秀宗的女弟子一贯是外界推崇追求的道侣标准,我怎敢说差?”
焚荚摆摆手,扯回正题:“闲话休得多提,你且来看看我为你挑的这些人,师父可是吩咐过,你不带个道侣回去给她见见,我这个师姐就得去外门掌持杂务了。”
莫柒知道焚荚在故意夸大,按照她的能力,师父舍得放她去外门是不可能的,但他也知这都是焚荚的一番心意,所以还是仔细听她介绍,权当为自己后面的比赛做准备。
全宗大比是各宗各门派出自己最得意的百岁内的弟子,依照各门派内门弟子人数分配比赛对手,通过一级级比赛选出最后魁首,一般是五十年一次,这也算是鼓励宗门培育精英的一种方式。往届来讲,锦秀宗最多就战到崇阳宗这类的炼体为主的宗门,因为锦秀宗这般以柔为核心心法的宗门,与要求将身体炼为钢铁一般坚硬的门派是很难斗赢的,特别是要求的比赛选手是百年内的,所以很难有对“柔”真正领悟的弟子。而且修真早期,硬功确实要比旁的术法强得多。而这次比赛中,作为锦秀宗代表的莫柒打败了好几个硬功弟子,并且顺利进入了预决赛,这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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