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新秀合同(中)(1/2)
奥斯本面对系统大神的咆哮也没有丝毫感觉到不好意思,平静的说道:“行呀,如果你有能力帮我来一个大满贯我是不会介意的。”系统大神已经无语了,自己真是遇人不淑,怎么会碰上这样一个野心家。系统大神只好劝着奥斯本道:“你最终成为总决赛mvp的概率不足10,即使有我这样的外挂,即使我再厉害也不能直接代替你打球,你只能自己打球,而且你的身体还没有达到顶峰,篮球技术虽然能够靠着系统抽奖与兑换能够撑一阵子,但是你的防守却是你的最大短板,这方面可没有什么技能可以使用,还是得凭借你打球经验。而这些都需要时间来打磨,除非你真的是万中无一的绝世天才,能够自带体系,球商极高,一说就会,一练身体就能记忆犹新。”
奥斯本听完系统大神滔滔不绝的讲话后,回答道:“我曾经是一个撸者,没有自己的理想,也不敢有自己的理想,只是在别人实现梦想的时候,调侃调侃,吹吹牛而已,现在这种情况真的是千年难得一遇的好机会,我怎么能够不奋发图强,抓紧时间呢?真的是一千年太久只争朝夕。我一定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最大的成功,哪怕是只有一次也算是体验过成功的滋味了吧,篮球是我小时候的梦想,就算是上高中以来我也不打算放弃,可惜我没有一个好基因,长不了两米以上,别说是nba了,就算是cba我也进不去,但是我还是热爱篮球不能打职业篮球,那我把业余篮球打得非常精熟,而且我还了解一切关于篮球的消息,还时常妄想着自己能够一夜长高,或者是真的像穿越样,能够亲自体验一下职业篮球所带来的刺激与激情,我很羡慕职业篮球那些人,既能够打着心爱的篮球,又能拿着高工资,还能功成名就。现在有了这次机会我是不会放过的,如果能够登上篮球殿堂的最高峰,就算是大神你明天就把我的整个人生夺去,我也无怨无悔。所以出名宁早勿晚,我不想今生再留下什么遗憾。”
系统大神听着奥斯本发泄式的回答,也不得不承认他有些被感动到了,如果不是有系统任务要完成,系统大神还是愿意与奥斯本成为好朋友的。系统大神见奥斯本说到了这个份上,也就不愿再嘲讽一个努力成就梦想的人,它说道:“既然你有这种理想,那我尽全力帮你实现,这是我应尽的义务。”心里却补充一句,也算是,毕竟你若是知道我的终极任务,你可能会杀了我。
奥斯本一听系统大神会尽全力支持自己,随即就表示:“我也会全力以赴不会拖你的后腿,就算是我们两个互惠互利的合作吧。”系统大神说道:“既然你已经选择第二个建议,那现在的问题就是,你喜欢那个城市的球队?”奥斯本想了想,平时也没有注意到自己喜欢哪种球队,毕竟自己是一个真正篮球迷,而不是某个球星的粉丝,不会像一些激进的巨星粉丝说:“要是谁谁谁退役了,我就再也不看nba了,这一听就是某个篮球巨星的忠实粉丝,但是并不算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篮球粉丝。他们是因为更喜欢球星而喜欢篮球,而奥斯本是因为喜欢篮球才喜欢球星。”
奥斯本曾经迷恋过科比个人英雄主义式篮球,尤其是在08~09年赛季总决赛对战巅峰霍华德带领的魔术队,科比布莱恩特的个人英雄主义达到极致,那时的科比布莱恩特势不可挡,甚至有人戏说:当时的科比能够一个人挑一个队,那时魔术队对科比布莱恩特毫无办法,经常是两三个人包夹科比但是科比总是能把篮球扔进篮筐里,那时的篮筐在科比眼里简直就是一片大海。
在11~12赛季奥斯本有迷上热火三巨头式的巨星篮球,华丽炫酷,实力超强,还在10~11年见证了风城玫瑰德里克罗斯的神奇赛季,那时的公牛俨然快要复兴自迈克尔乔丹以后颓败的公牛,那时的罗斯,简直是无法防守,快如闪电的突破,以及狂霸的打法,简直不能再帅了。随即又欣赏了曾经不喜欢的马刺式篮球,马刺篮球是典型的团队篮球每个人都能得分,都能传球,都能防守,而且配合默契,被球迷戏称为12巨头。所有这些都被奥斯本看在眼里,即使没有经历过公牛王朝,但是也算是把联盟的两大篮球类型观赏个遍,巨星篮球的华丽与团队篮球的完美都是奥斯本所追求的,所以也就有了之前说奥斯本算是真正的篮球迷。
奥斯本想了一会儿说道:“我想了半天还是只有那几个选项,湖人,公牛,热火,马刺,尼克斯这几个球队。城市我喜欢纽约还有洛杉矶,迈阿密,球队我喜欢马刺与公牛,热火。但是湖人有科比,还是pass掉,科比算得上是巨星杀手,能跟他配合的也就是加索尔那种实力强还没有野心的球员,我可不是那种没有野心的球员,纽约尼克斯球队也是巨星墓场,几乎每个转会到纽约尼克斯的超级巨星都得变报废。马刺主教练bō_bō维奇也是太固执,甚至比拉里布朗的掌控欲要强不适合即将成为巨星的我。公牛我虽然有心复兴它,但是周期太长,我没有时间,那就只好是迈阿密热火了。韦德作为二当家还是很合适的,他和詹姆斯夫妻般的默契连我都羡慕嫉妒恨,就选热火啦,难得我喜欢迈阿密优美温暖的景色,还喜欢热火这个球队,更喜欢韦德这样为了胜利能够情愿牺牲自己的二当家。真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完美搭档。”
奥斯本如是想着好事将近,却不顾系统大神越来越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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