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1/2)
大家录制了一天,都已经累了,晚上的活动就临时改为篝火晚会,让成员和嘉宾坐在那里,击鼓传花,输的人就表演节目。大家都表示赞同,这击鼓传花,裴敏总不可能还一直赢,没一次输吧!
不少人心里期待裴敏会表演什么节目?从裴敏出道以来到现在,她还没有在综艺节目上表演过才艺,也没有在微博上秀过自己会什么。
想想能在这个地方,表演的节目不是唱歌就是跳舞。裴敏在《大唐风月》里那个舞姿,真是要让人笑死了,一看就不是专业的。虽然腰肢柔软,身体协调能力挺好,但是做出来的动作总看起来不伦不类的。唱歌?说实在话,声音好听,五音不全的人可着实不少,裴敏也许就是那其中的一个。
在众人的猜测下,游戏开始了。裴敏这次坐得随意了许多,一轮游戏下来,就摸清了套路。
第一次输的是严翰,严翰站起来唱了一首情歌,情歌缠绵,晚风也缠绵。中途的时候还看看郑冰,郑冰回以一笑,这情景要是放出来,多少迷着他们恋爱cp的粉丝都要高喊发糖了。
第二次输的就是张易,张易拿出来快板,自己打了起来,随即说了段单口。大家乐的不行。裴敏心中不解却仍报以掌声。毕竟在她那个时代,快板是乞丐们当街乞讨使用的方式手段,看现在的情景,已然成为了一种艺术的表演形式。
早年的时候,自己和织月,长景为了躲避刺客,扮做乞丐,跟着乞丐队伍去了柯城。路上那些乞丐个个快板打的熟练,自己看得新奇,也觉得有意思。
虽然她学的琴棋书画是大雅,是阳春白雪,但那些世人认为的下里巴人听起来也别有一番趣味。大雅是美好到极致,高尚到极致,大俗是大众化到极致,普通到极致。在她看来雅与俗之间一定是有共通之处的。
真正的大雅应当是与大俗溶为一体,是极善的俗,是那种不刻意的高雅,是那种不回避的世俗。就如同那位身穿破烂,混在乞丐群中,醉酒之后却能吟出“生事且弥漫,愿为持竿叟”,用树枝和破碗敲出一曲《千声佛》的韩老子。率性而为却不放纵,心法自然而无人为。这样的人,这样的行为才是真正的雅俗共备。
游戏还在继续,裴敏多玩几次之后,就已经能做到身在玩游戏,思绪却乱飘了。看着周围人嬉笑玩乐,好一副乐融融的样子。月亮挂在天上,偶尔有温柔的晚风吹过来,火焰随风跳跃,映在大家的眼里。每个人看起来都是那么的欢乐自在,这样的社会真安定,他们何其有幸。
以前迫不得已宿在山洞和破庙的时候,也会点起这样的篝火,防着那些野兽。有一次,刮起了大风,火苗被吹灭,山洞显得暗漆漆地,远处天色还没有亮,外面传来一阵狼嚎,自己和织月吓得一个机灵,抱紧对方,生怕有狼进来,吃了自己。
过了一会儿,当真有一头孤狼进来。那头狼看起来瘦弱,只剩下了骨头,一双眼睛却绿油油地。多可怕啊,两个刚从侯府里逃出来的小丫头,什么都不懂,跳下悬崖还活下来,纯属是命大。现在两个人腹内饥饿不说,身上还带着伤,一动就钻心地疼,现在又有狼想把二人当作腹中之餐。
那头狼一直在离自己五步远的地方呆着不动,眼神凶狠而又耐心,就那么直直地盯着自己和织月,织月当时深吸了一口气,也不敢大声说话,生怕狼听见声音就扑了上来。只是下意识地把自己护在身后。
织月年纪不大,还比自己小几个月,看起来也瘦小,明明是十三四岁的姑娘,却看起来只有九十岁大小。平素孩子气十足,见到老鼠和蟑螂都吓的尖叫。但就是这样的织月,在危险来临的时候还是把自己护着。
裴敏记得很清楚,她在织月背后,看着织月后背上湿了一片,那是紧张害怕出的汗水。织月手脚是颤抖地,声音也颤巍巍,话语却坚定的要命,“小姐,我在你前面,别怕,有我!”
这样的织月,在自己走后,还好吗?自己的儿子是不会亏待他的织月姑姑的,但是织月自己呢?会不会自请殉葬了···裴敏心里一想到这个可能,眼里就慢慢泛出泪光。别人怎么样,她不在乎,也不想在乎。但是织月不同于别人,她会怎么样呢?
郑冰一直瞧着裴敏,看见裴敏一副想哭的样子,下意识地想着如同往日一样,把自己的肩膀给她靠,递出纸巾让她擦一擦眼泪。却发现自己的位置临她还隔着几个人,根本做不到。
“停!”
“小冰冰,你怎么犯傻了?手里拿着花都不撒手了。”窦明调侃郑冰。
郑冰闻言低下了头,看看手中的花,咬咬嘴唇,又看了一眼裴敏,她脸上也跟众人一样带着期待的神情。心里下定决心,站了起来,走到场地上,做出了一个舞蹈的架势。
严翰见此说道:“冰冰,你第一次的舞蹈居然不是为我而跳,我好伤心啊!”他知道郑冰跳舞不错,大家一起做练习生的时候,郑冰的舞姿总是收到老师的夸奖。这次跳舞,也是意料之中。
郑冰回了一个抱歉的笑容,让音乐组放出了一个年代久远的流行歌曲,跳了起来。听到那个歌曲响起来的时候,不要说严翰被惊了一下,众人也都是一副惊呆的表情。这歌曲也太··上不得台面了点吧。
严翰知道现在放的那首歌,是自己中学的时候mp3里面常听的网络歌曲,现在再听起来只觉得自己当时只是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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