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节 读心术(2/2)
胡子上一割,众人起初吓了一跳,以为他要自杀。公孙虎则知道,那家伙才不会自杀,他可是惜命的很呢?
原来,他割掉的是自己的络腮胡子。
“今天,我毛大海割胡起誓,愿意追随大侠和公孙大人天涯海角,决无二心,若有违誓,让我不得好死,天打五雷轰。”安大海把手中的胡子一扔,就又变了另一副形象。
公孙虎心里直想笑了,这家伙就是个奸蛋,剃个恶心的破乱草胡子用来发誓,真有他的。
这些奴隶们,家丁们大部分都是出身贫苦,更多人都是过了今天没有明天的亡命之徒,这一次遣送奴隶失败,即便是回去了也没有好日子过,如果能够找一个靠山,实力如这位英雄这样的老大,他们等于是获得了又一次新生。
安大鹏那个庄主,根本就不把人当人看,包括对他惟命是从的安大海,其实,有时候也有些看不过惯。
不过,安大海他为人圆滑,懂得省时渡事,所以才能在那里混到二当家,用他内心的话说:狗屁二当家,充其量就是主子的一条恶狗,更多的惹人恨,但如果不这样,他就会和众多的奴隶一样悲惨的下场。
当饿狼围攻,庄主放弃了他们时,他们还要回去热脸贴那冷屁股,找虐,那纯粹是脑子进水了。为此,安大海早在脑子里转了一百二十八个圈,寻思着,如果能够当这位救命恩公的一条狗,他这才是心甘情愿的。
慕容刚心想,若是真能归于这位英雄的摩下,岂不比给安大鹏那个魔头打工强?
长贵、刘有财、赵东、赵军、占栋等人全都寻思,直觉得安大海这个狗腿子,脑子就是转得快,如果,真能追随这个大英雄,快意江湖,岂不是活得相当滋润,只不过,他们之中还有些是有家眷的。
他们都能想得到,当庄主安大鹏得知众饿狼吃掉了他们这二十八人后,他们的家眷应该暂时不会有危险。
大不了,一两年后,被安大鹏变作奴隶,一两年,他们或许跟着英雄,有了自己的一方天地,再把家眷接过来又有何不可呢?
总比冒着生命危险再回到九龙山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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