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明区别马飞云喜 狂化战士费尔德(1/2)
“灵气的组成,构造。没错,就是这样!”
马飞云猛然一喜,身体不由自主的往前走了几步,他已然看出了一点东西。
“法术是自身力量的迸发,将身体中的力量凝练成型。所谓修炼法诀和秘法,必然有所属性便是如此道理,修来太一神决,便形成了金乌力量,可惜我目前修炼的还有些粗浅,若不然,便可以更好的研究一下其中的奥妙了。灵力的修炼,纳天地灵气为己用,也就是自身的能量,这和查克拉有几分类似,而且修炼也没那么损害自身身体。不过,查克拉的使用,若是没猜错的话,应该也是借助天地灵气产生震动才能够有火影中那么恐怖的大招,那种禁忌遁术,就是化神老祖做到也不轻松,更别说其中像宇智波斑那样还有永恒万花筒写轮眼的妖孽,至于说最后的轮回眼,就更不用说了,只要能够有足够的能量支持,轮回眼绝对可以干掉散仙!事实上,一个人的查克拉绝对不可能在数量上和灵力相比。魔法的使用,和查克拉有点类似,以自身力量与天地灵气结合,产生共鸣,然后根据属性,将灵气中的那一类属性的灵气剥夺出来,形成法术。短期来看,查克拉和魔法的破坏力似乎不小,但修仙……难道说,修仙者的最终目标,便是参悟天道运行么?”马飞云一愣,心中有几分骇然。
上次听醉清风提过道的事,马飞云也有过想法,前世看洪荒小说,里面就曾有过天道的说法。当时便是如此以为,那些人都是在感悟天道。但那次,醉清风何曾说过是天道?
他们悟的,只是道罢了!
事实上,谁能真正悟透天道?真能做到,那些洪荒小说中的大劫又岂能发生?圣人也有****。
“那么,天道究竟是什么?不就是天地运行至理么?修仙者存在,怕有不下亿万年时间,难道没有一个方向可寻么?或者说,天道并不是唯一,还有干扰存在,令他们无法走得通前人之路?或者说,天道并未出现,出现的,不过是世界运行的规律罢了?”
马飞云心中一震,模糊之间,似乎有些奇怪的感觉产生。不过知道的信息太少,与天道也隔了十万八千里,连渡劫期都不是,根本就接触不到法则的力量,完全没有那个天赋,无法撼动这个世界,考虑这些,都是杞人忧天。
就目前得到的信息对比,很显然是灵力最好。在火影中,那个所谓仙人模式不也是吸取自然的力量么?
马飞云双眼带着血色光芒,盯着前面的那名魔法师,心中不断的思索着魔法的形成过程,以他的写轮眼,足矣将对方的动作全部复制,但中间的那种原理,却是他正在摸索的。魔法给他的感觉,就好像是精神力量在操控一切,这种独特的方式,令他有一种想要研究透彻的冲动。
内劲,魔法,斗气,查克拉,还有修仙者的灵力,这些都是通过功法修练出来的力量,很少会有人想着去追根究底,追本溯源,那样太困难,如同经脉的发现,谁也说不准究竟是谁第一个人发现的。
马庆云依旧在怒吼,前面的水幕逐渐变得稀少,他就像一个永动机,根本就不知疲惫为何物,这给莫斯菲尔斯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他不是没有攻击之法,但若是攻击,他便无法防御,对方的肉身强大令他选择了防御,短时间内不敢硬碰。
“全给我碎开!”
马庆云怒吼,手中的混金棍散发出无穷金光,如同一个小太阳,以犁庭扫穴之姿,横扫过去。光芒四照,令不少人眼睛都无法睁开,强大的力量横推前面一切。
“我认输!”
莫斯菲尔斯赶紧出声,困不住,防御不了,这还如何打?对方的防御力也是极强,爆发力也是特别的可怕,近身战更加可怕,他也担心自己被对方一棍子砸死。
斯蒂夫他认识到现在也有几年时间,对方从未攻破过他的防御,这便是差距!
马庆云悻悻然的收了混金棍,在他看来,前面那个骂人的混蛋该死,这个小白脸虽然可恶,但还看得过去。
“我来!”
西方修炼者中又走出一人,手中也是提着一柄大剑,足足有两米长。同一列的数人脸色都不是很好,自己这边一死一输,他们也没了白云山上的那种傲气,脸孔绷紧,好像谁欠了他们的钱一样。
出来的这人,是斗者,实力无限接近斗灵。浑身肌肉,看起来爆发能力应该是极强的,再加上足足有两米的身高,显得比马庆云要更加强壮。
“我紫荆家族费尔德?罗斯向阁下挑战,请阁下全力一战!”
这人块头挺大,比起斯蒂夫却更要有礼貌,有种莫名的贵族风范。若在以前说什么贵族风范,马飞云绝对会不屑的说一句装逼犯,但面前的这人,却令他无话可说,那种种礼仪,做的简单,却也独到。
“你这汉子倒是有礼貌,等下我不杀你!”马庆云嚷了两句,而对方那个叫费尔德?罗斯的大块头脸色却不怎么好看。什么时候,自己也需要别人让了?
但,对方的实力也是很强大的!
“嘿,那小子傻乎乎的,莫非以为他能胜得了费尔德?紫荆家族的狂化血脉浓度,也就只有费尔法?罗斯那个变态能够胜得过这个家伙,你力气再大,爆发力再强,岂能与狂化战士相比?那才是真正的人形野兽!”
一名银甲骑士冷冷的说道,他手中长枪足有一丈长,座下独角兽甚是灵动,洁白的鬃毛,从头到尾,没有一根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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