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 袍哥人家(1/2)
歌声停止,音乐随之消失。
这首让无数人为之心颤的动听情歌就此结束,舞台上灯光开始变暗。
“啪啪啪“
音乐消失的瞬间,掌声立刻雷鸣般响起。
现场所有歌迷都站了起来,每个人都在疯狂地鼓掌,为菲姐和秦风的精彩演唱,为这首《因为爱情》。
“菲姐!“
“菲姐!“
“秦风!“
“秦风!“
……
鼓掌的同时,大家也在高喊两人的名字。
几万人的声音汇集在一起,如同巨浪般,冲刷着体育场每一个角落。
舞台上灯光变得更暗了,丛台下望去,只能看见影影绰绰的一些轮廓,分不清那个是人,那个是舞台设备。
第二单元结束,菲姐该下场休息了,为后面的演出做准备。
借着一点微弱的灯光,菲姐走到秦风身前,轻轻拥抱了一下他。
“接下来的时间属于你,好好表演!“
秦风自信地点了点头。
“您尽管放心,哥们绝对能把所有人都给震了,不会让现场变冷,只会越来越热,等您再上场时,必然无比火爆“
“相信你能做到,加油!我下场了“
说完之后,菲姐走到场地中心的升降台上,沉下了舞台。
“该哥们表演了!“
秦风兴奋地挥了一下拳头,然后快步向旁边的乐器架走去。
走到跟前,先是快速将身上的衬衫脱去,扔到了一边,又把t恤从牛仔裤里拽了出来,稍稍整理一下,服装就搞定!
接着,他拿起了立在乐器架上、早已调试好的电吉他,挎到身上,快速完成了演出准备。
当他返回舞台中央,在麦克风前站定,灯光立刻亮了起来。
几道聚光灯柱从不同角度打出,直射在他身上,将他照的毫发毕现。
……
就在灯光熄灭,秦风和菲姐舞台交接的时候。
所有歌迷、以及其余关注这台演唱会的人们,都在讨论接下来的表演。
“对唱结束,该秦风的独角秀了吧?“
“肯定的,不知道他会拿出什么新歌?太期待了!“
“绝对差不了!说不定又是首经典“
“摇滚?民谣?哥们都喜欢!开始吧!“
“真不愿意《因为爱情》结束,但又想听秦风的新歌,真是个幸福的烦恼!“
……
议论的正热闹之时,舞台灯光骤然亮起。
顿时大家都刹住话头,纷纷看向了舞台中央,看向聚光灯笼罩下的秦风,以及现场的超大屏幕。
突然,现场变得死寂一片。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秦风,满眼震惊和不可思议的神色。
下一秒。
“哈哈哈”
大笑声轰然爆发,声音之大,几乎能将整个体育场掀翻。
所有人都在放声大笑,转眼间很多人就已经笑得涕泪交流,前仰后合的。
站在舞台中央的秦风,上身穿一件白色t恤,下身牛仔裤,身上挎着一把电吉他。
装扮很正常,是他一贯的风格,没什么好笑的。
大家之所以疯狂大笑,源自他t恤胸口位置那四个红色大字。
‘袍哥人家‘
这是巴蜀地区男人的口头语,现场观众再熟悉不过了,出了巴蜀地区,其他省区没有人用这个词。
看到秦风把这几个字印在胸口,大家自然感觉非常搞笑。
更逗的是,不知道这四个字是谁写的?完全是小学生水准,还是写字比较差的小学生的作品。
歪歪扭扭,没一个像样的,别提多难看了!
t恤就穿在秦风身上,而他正堂而皇之地站在舞台中央、聚光灯下,抱着吉他准备演唱!
这一身实在太违和了!怎么看怎么别扭,怎么看怎么搞笑!
字虽然难看,但看到这个词出现在秦风身上,大家也有种亲切感。
秦风这个举动,无疑迅速拉近了和歌迷之间的距离。
这一刻,他似乎也成了巴蜀子弟,是跟大家一起摆龙门阵、吃火锅的朋友。
不仅观众在爆笑,回到化妆间休息的菲姐,看着电视画面也大笑不已,拍着大腿笑骂着秦风。
“这混小子,实在太能搞笑了!千万别把我的演唱会弄成相声现场啊!”
台侧刘妍也在捂着嘴大笑。
虽然这件t恤她已经看过很多次,但在舞台上看到,她还是忍不住笑声。
同时她还在不停地吐槽。
“脸皮真是太厚了!字写得那么难看,也好意思往t恤上印,还敢穿着登台!”
没错,这几个字就是秦风自己写的!
本来他的字写得就够难看,这几个字更是特意往难看了写,所以才弄出这样的搞笑效果。
直播端观众也看到了这一幕,同样爆笑不已。
场内外哄堂大笑的同时,热议也不绝于耳。
“我敢肯定,绝对是秦风这货的主意,别人谁敢在这么重要的演唱会上瞎搞啊!”
“哈哈哈,笑死我了,‘袍哥人家‘,有意思!”
“哥们明天就定做一件这样的t恤,回头率绝对巨高无比!”
“菲姐竟然不抽他!太能折腾了!”
“得!这首歌没法好好听了,看着这货我就想笑”
……
舞台上
秦风也笑了几声,他的目的达到了,甚至可以说效果奇佳。
接下来,就该用音乐震撼你们了!
笑声稍落,大屏幕上打出了歌曲信息。
《时光倒流》
作词: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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