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一六章 制定法律的人未必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法律,对自己有利就行(1/2)
平民的命,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贵了?
找个专门干脏活的,比如说帝都里那些人脉深厚的街区议员,给他们三五个金币,他们就能从街面上找到一个愿意为了两个金币而千万不要太小看了金钱的伟大力量,也不要太高看了人性的廉价,一个普通人的小命,也就值一两个金币。当然这也和这个社会上存在的某些弊端有所关系,比如说侦查力量远远达不到警示的作用。
很多人为了两三个金币杀了人之后甚至都不需要潜逃,只要动手的过程中不暴露自己的身份,根本就不需要担心被治安官找上门来,更不用担心检察官们的铁拳。别的地方不说,太遥远,就说帝都。每年帝都中死于谋杀的人都不会低于两位数,但是能追根溯源能找到凶手和指使者的,恐怕也就一巴掌的数字。
没有监控,没有多管闲事的人,更没有侦查手段,凭什么能抓到凶手?
能被抓到的,要么是自己倒霉,要么就是新入行的新手。
那些真正的老手,从来就没有可能被抓住。
所以说,人命不值钱!
兰多夫的话的确激起了在场一些平民的愤慨,他们觉得自己被羞辱了,可反过来想一想,兰多夫说的也没有任何的问题。的确,平民的性命不值钱,三五个金币,最多十个金币也就到位了。如果说自杀能从贵族手里换来七千个金币,恐怕帝都等待自杀的平民能排队绕帝都几圈!
那么,如果贵族不使用赎死令来赎买自己的罪行,会怎么样?
按照现行的帝国法典关于杀人罪的解释,这名贵族已经承担主观主动杀人罪,他要被绞死在行刑架上!就因为两个低贱的生命,就要将一名贵族绞死?这可不是开玩笑,所以贵族必须声张自己的权力,用高的令人感觉到震惊的金钱,来买下自己的死罪。这个时候,从贵族的角度来看,似乎一万五千金币并不算多,至少他活了下来。
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在变换,就连艾萨克也一样。
他们这些贵族或许不会天天使用到赎死令,但是一旦用到,就意味着帝国皇室要掏刀子在他们身上狠狠来上一刀,带走大片的皮肉。噪杂的声音渐渐落幕,人们都望着兰多夫,想看这个家伙后面怎么说。
“刚才受人尊敬的艾萨克侯爵阁下质问我关于豁免权的问题,那么现在我就必须详细的谈一谈豁免权,以及和修法、修宪之间的关系。我们如果将杀人罪细化成更多的细节,来满足更多复杂情况下的量刑工作,那么同样的一件事,就会有不同的结果。那位拿出一万五千金币的贵族,或许会因为冲动致人死亡,承担大约百分之七十的责任,从而担负劳役的最终审判结果。”
“但是他是贵族,按照他的爵位拥有不同的豁免权,他将豁免一部分罪责,加上一些补充的条款,他只需要获得死者家属的谅解并且赔偿一部分赔偿金,大概只需要付出……”,兰多夫思考了一下,“大约两百个金币,就能解决这件事。”
这次不仅平民议员感觉到兴奋,那些贵族们也纷纷意动起来。
数据是冰冷的,但也是震撼人心的,特别是一万五千个金币和两百个金币放在一起,同时最终结果相同的时候,这种对比就会让人产生巨大的心理反差。
不管最后是无罪释放还是承担了罪责,总之那位贵族依然是自由的,可他这次只需要支付两百个金币!这对贵族们有着极大的吸引力,作为帝国的统治阶级,总要是面临一些特殊的选择。特别是一些违逆者的出现,他们就必须选择当做什么事情都没有生过,还是为了自己一时的愤怒,付出大量的金钱。
如果一切都能按照兰多夫所说的那样,只需要支付一丁点微不足道的金钱就能让自己出一口气,这么说来其实这个提案也是可以考虑的。
艾萨克看了一眼他的幕僚,他的幕僚微微的摇了摇头,兰多夫的诡辩就像一记重拳,打的大家立场摇摆不定起来。
这份提案明显对特权阶级,对贵族阶级有着无与伦比的吸引力,这个时候再反对,或者说因为可能存在的陷阱去违背主流,显然有些得不偿失。
“兰多夫先生,那么赎死令呢?是否也可以和豁免权一同执行?”,有贵族提出了新的疑问。
如果赎死令和豁免权一同执行,法律在贵族面前就像脆弱的纸,禁不起任何的撕扯。兰多夫摇了摇头,“当然不,豁免权将优先于赎死令,但是两者只能执行一个标准。”
这也是甘文和帕尔斯女皇制定的策略,先用豁免权的大饼弱化赎死令的作用,等贵族们现豁免权的确优于赎死令之后,一鼓作气的将赎死令作废,这才是他们最终的目的。有赎死令,和没有赎死令,其实有着很大的差距,贵族们自己可能因为一直享受着这种特权,没有深入的了解过这个特权,所以他们对赎死令的概念还停留在花钱消灾上。
从兰多夫的说法中不难现,赎死令和豁免权或许造成的结果非常的靠近,但实际上是截然不同的。赎死令意味着用金钱买断了罪行,只要适用于赎死令的范围内,使用了这个特权之贵族都是无罪的。但是豁免权不一样,哪怕豁免了全部的罪行之后,贵族本质上还承担了一个有罪的性质。
有罪,和无罪,绝对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在这种概念之下,作为帝国的皇帝,帕尔斯女皇就有更多的操作手段。
你可以打骂惩罚一个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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