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不想日万的作者不是好迷妹(2/4)
>卓步文先是点点头,然后又摇头,对她咧嘴一笑,露出了卡在牙缝里的菜叶:“保姆不太可信,室友比较可信。”陆深深想了想自己的钱包,再想了想这间交通便捷的漂亮公寓,于是开始了和卓步文长达三年的合租生活。
其实卓步文还是挺好的,并没有真的拿她当保姆使。
她说身为一个作家,总是待在一个地方,会禁锢她的思想,于是常常到各种古宅子里住着,起码最近几个月,这间小公寓不是常来。
这还能说什么,陆深深颇为仇富地想,有钱人就是会玩。
至于为什么去古宅子住,呃……因为她是惊悚小说作者,听说读者还不少,陆深深慕名看了看她的书,后几晚都被吓得没睡着,是以从此对她佩服得五体投地。
哦,关于卓步文,还有个趣事儿值得一提。
卓步文有个哥,叫卓步凡,谐音卓不凡。只是,“不凡兄”是金庸笔下的“剑神”,而“步凡兄”,是卓步文嘴里的“贱神”。
卓步文的原话是……
“我这么神经病,都是家族基因问题,不信你看我哥,就不仅是神经病了,一个字,贱!”她对陆深深挑眉挤眼,“江湖人称——贱神!”
就凭卓步凡来拜访过的那几次来看,贱神二字着实当之无愧,此事之后再慢慢介绍。
总之,这一对兄妹俩,也算是奇葩了。
陆深深看了眼手机,已经快要七点了,离所里的赵律师说的十点还有些时间,刚才在地铁上她也看了看,这案子确实不难,而且之前恰巧看到过类似的案例,刚刚也顺便理了个思路出来,做个检索报告应当不会出大问题。
因此这脚步就有点懈怠了。
几个小时后,陆深深却对此悔之莫及,但凡她有点真正热爱工作的心思,赶紧点回家,之后就不会出这么个幺蛾子。
至于是什么幺蛾子……
她在小区对面的酒店门口看到了一个人,这个人并不是一般人,是她的高中同学……
这么说好像也没什么惊喜的,毕竟现在这地界,一板砖砸十个人,七个大学同学,两个高中同学,还有一个可能是前任。
咳咳,好吧,那就详细介绍一下。呃,那个西装革履、人五人六的小子,是她的高中同学,还是高中同桌,还是高中学习伙伴,还是高中时期的——
暗恋对象。
陆深深站在小区门口,歪着脖子往那边看了好久,才确认了那个看上去年轻有为的家伙,就是她的初恋,说起来,初恋是暗恋,也是够憋屈的。
他变了好多……
陆深深喃喃地感慨了一句,心想估计人家应该也不认识自己了,毕竟当时人家可是潇洒地转学了,之后和她也没什么联系了。
可怜当初两人的暧昧都快到了顶,就差那么临门一脚,初恋就可以从暗恋变成明恋了,然而他当时就这么转走了。
所以,谈恋爱……不提也罢。
陆深深刚想移步,却恰巧看到对方转过了脸,而那双眼睛恰巧落在隔了一条马路的她身上。
陆深深当下就愣住了,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只好尴尬地露出一个笑,不自然地抬手把头发拢到耳后,然后才想起来冲他挥手。
然后她就看到那个人五人六的小子看了她一会儿之后,淡定自若地转头对面前的人继续说话。
陆深深压下心里的失望,默默谴责自己竟然还期待着发生什么,都老大不小的年纪了,怎么还有这么少女的心思,真是——
我的妈呀!
陆深深不经意地又一回头,就看见那小子闲庭信步般地朝她走过来了。
陆深深僵在原地,眼看着他目标明确地走过来……
设想一下,假如你在路上偶遇了多年前求之不得的暗恋对象,然后明显是成功人士的暗恋对象朝你走过来了,你会怎么办?
她陆深深的第一反应是,跑!
是的,她怂了,穿着小西装裙,蹬着高跟鞋,二话不说就往小区跑。
其实这是一个十分作死的路线,因为但凡是有点智商的人,看她这反应,都会意识到这儿是何处,非常显然,陆美女就住在这个小区。
正在过马路的人明显步子一顿,站在马路中间轻笑一声,倒也不急,确认了安全之后,才迈开步子过了马路。
毕竟人家把住址都暴露了。
俗话说得话,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这回倒好,和尚有了,庙也有了。
陆深深显然没意识到这个理,只撒丫子在小区里一路狂奔,遛狗的阿姨都被她吓了一跳,被遛的狗也被她吓了一跳,场面之混乱,离鸡飞狗跳就差一个鸡。
陆深深跑着跑着,抬头一看,发现自己已经不知不觉跑到了28号楼,而她家住在15楼……她竟然跑过头了。
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她这才想到要对自己的行径感到丢脸,不过好在甩掉了那小子,那么这件丢人事儿就只有天知地知她知他知,既然他人都不见了,就让这事儿随他一起消失在人山人海中吧。
一边往回走,陆深深一边这样安慰自己,可是她一转弯,就看见一位穿着西装的先生,站在15号楼楼下的路灯旁边,手插在西装裤的口袋里,低着头看着脚下,路灯温和的光洒在他头发上,闪出一圈漂亮的光,显然是在等人。
等的是谁,不必多说。
陆深深心想,这个光圈如果是实体的,那这家伙就是天使了。
诚然,这脱线的想法是不可能实现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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