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赈灾章程(2/2)
朝廷有能力有信心战胜洪灾,散布流言严惩不贷,组织青楼,歌女义演无偿赈灾,书生文人召开诗会笔友会募集银钱赈灾;尽量发动富人官绅捐献救灾物资,形势危急而物资又紧缺时,可以官府名义酌情奖励捐助物资多者,比如秀才举人等荣誉,或升职升级。”“粮商不得擅自涨价,如需涨价需到官府报备,官方统计以前每位粮商每日卖出粮食数目,库存等经营情况,压粮无故不卖者征用其粮食以后返还,江南本乃鱼米之乡,粮食谷物充足,这样就基本不会出现粮价飞涨,也不会发生朱门狗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现象。”
“待局势稳定,选身强力壮者以工代赈清淤修堤,无故旷工者不发放食物。”
“灾后要注意发动灾民进行生产自救,不能一味奢求官府救济,能够种下农作物的可以在官府免费领取物种,待收获后再偿还即可,官吏不得私自强行索要好处。”
“对于救灾物资要派专人每日每项详细汇总,每个州府县总督此事之人要时常查阅,做到对救灾物资的支出,结余,差额等心中有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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