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计划的开端(三)(1/2)
厂、卫一向并称。“厂”是指东厂、西厂、内行厂,“卫”是指锦衣卫。厂卫所属系统不同。厂是宦官机构,它的职能与锦衣卫的侦缉、诏狱职能类似,它的地位在锦衣卫之上。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厂中建立最早、存在时间最长的东厂,设于永乐年间,全称东缉事厂,长官由司礼监宦官担任,被称为厂公或督主。朱棣认为,要彻底清除建文帝的余党和其他反对势力,单靠锦衣卫的力量是不够的。而如果给予锦衣卫过重的权力,又怕对其难以控制。况且,锦衣卫设在宫廷之外,不如内廷宦官来得方便、用得放心。于是东厂便成立了,它的权威一开始就高于锦衣卫,用以监视和牵制锦衣卫。
西厂设于宪宗成化年间,职能与东厂相同,用来伺察、监督东厂和锦衣卫。它几经废立,先后凡六年,一度由宪宗的亲信宦官汪直统领。
内行厂又称内办事厂,设于武宗正德年间,仅存在了5年,由武宗宠幸的宦官刘瑾建立并亲领,用来伺察、监督东厂、西厂和锦衣卫。
总的来说,厂是由司礼监太监统领的宦官机构,卫是由指挥使统领的军事机构。而厂中的属官,如贴刑、缉事、隶役,则是从锦衣卫的官兵中调拨过去的。可见厂卫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二者被视为明朝皇权的重要支柱,备受皇帝重视。
在明代200余年的历史中,锦衣卫始终扮演着特殊的角色。它听命于皇帝,又受制于宦官;它对加强皇权居功赫赫,又因恃权妄为而劣迹斑斑;它力图维护明朝的统治,却又为明朝的灭亡种下了祸根。锦衣卫的功过是非,值得人们思考。
东厂,官署名。即东缉事厂,中国明代的特权监察机构、特务机关和秘密警察机关。明成祖于永乐十八年(1420年)设立东缉事厂(简称东厂),由亲信宦官担任首领。东厂是世界历史上最早设立的国家特务情报机关,其分支机构远达朝鲜半岛。地点位于京师(今北京)东安门之北(一说东华门旁)。明中叶后期锦衣卫与东西厂并列,活动加强,常合称为“厂卫”。东厂权力在锦衣卫之上,只对皇帝负责,不经司法机关批准,可随意监督缉拿臣民,从而开明朝宦官干政之端。
东厂的首领称为东厂掌印太监也称厂公或督主,是宦官中仅次于司礼监掌印太监的第二号人物。通常以司礼监秉笔太监中位居第二、第三者担任,其官衔全称为“钦差总督东厂官校办事太监”,简称“提督东厂”。
除此以外,设掌班、领班、司房四十多人,由锦衣卫拨给,分为子丑寅卯十二颗,颗管事戴圆帽,着皂靴,穿褐衫。其余的人靴帽相同,但穿直身。
具体负责侦缉工作的是役长和番役,役长相当于小队长,又叫“档头”,共有一百多人,也分子丑寅卯十二颗,一律戴尖帽,着白皮靴,穿褐色衣服,系小绦。役长各统帅番役数名,番役又叫“番子”,又叫“干事”,这些人也是由锦衣卫中挑选的精干分子组成。
东厂不仅在机构及人员配置上更加精干合理,而且在侦缉行动上制订了相当严密的制度。如每月初一东厂都要集中布置当月的侦缉工作,厂役在东厂内抽签决定所负责的地盘。在文献记载中可以发现,东厂厂役的工作种类都有特殊的名称。例如监视朝中各部官员会审大狱及锦衣卫拷讯罪犯者名为“听记”,在各处地方官府访缉者名为“坐记”,还有某位官员有何举措,或某城门捕得要犯,胥吏记录上报东厂者名为“打事件”。
东厂第一任厂主已不可考,《明史·成祖三》记载“是年,始设东厂,命中官剌事。”
明代大太监王振、刘瑾、冯保、魏忠贤都曾统领东厂。到了明末,东厂也有了自己的监狱。
东厂的职能是“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与锦衣卫均权势”。一人掌理,委以缉访刺探的大权。
起初,东厂只负责侦缉、抓人,并没有审讯犯人的权利,抓住的嫌疑犯要交给锦衣卫北镇抚司审理;但到了明末,东厂也有了自己的监狱。
东厂监视政府官员、社会名流、学者等各种政治力量,并有权将监视结果直接向皇帝汇报。依据监视得到的情报,对于那些地位较低的政治反对派,不经司法审判,东厂可以直接逮捕、审讯;而对于担任政府高级官员或者有皇室贵族身份的反对派,东厂在得到皇帝的授权后也能够对其执行逮捕、审讯。
东厂入内即摆设大幅岳飞画像,提醒东厂缇骑办案毋枉毋纵。
《明史·刑法志》:“刑法有创自有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踵而行之,至未造而极。举朝野命,一听之武夫、宦竖之手,良可叹也。”又“东厂之设,始于成祖。锦衣卫之狱,太祖尝用之,后已禁止,其复用亦自永乐时。厂与卫相倚,故言者并称厂卫。”
东厂、西厂和锦衣卫是明代在刑部、都察院、大理寺这三个司法机关以外设置的直接听命于皇帝,执掌“诏狱”的特务机构。
锦衣卫,皇帝的侍卫机构。前身为太祖朱元璋时所设御用拱卫司。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设大内亲军都督府,十五年设锦衣卫,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
西厂在明朝历史上只短期存在过,明宪宗成化年间成立了一个新的内廷机构——西厂。其势力甚至超过了老前辈东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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