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佣兵(1/2)
有位商人在投机交易中大赚了一笔,但他不想被称呼暴发户。
一天他突然想起祖上曾经出过小贵族,只是那位祖先喜欢到处探险,最后进入附近的迷雾森林中,一去不复返。
于是这位商人便来到必金城,发布了大型任务。
请大批佣兵结队带他去深入迷雾森林,试图找回那位祖先身上的佩剑、家徽戒指等贵族身份的证明,找回他的尸骨安葬回家乡想必也会成为一件美谈。
当然了,佣兵们实力不同,具体任务和报酬也截然不同。
黑铁级佣兵在这次任务中所能做的,也就是拉网式搜索尸体罢了,其实换些老百姓来都能做。
那位富商只是害怕若是雇佣普通人,被野狼什么的袭击,伤害惨重,会影响他名声罢了。
不用说,这种任务危险性低下,自然也没有多少报酬,只有发现尸体的那一个人才可能多领一笔赏金,但洛明没有赌这运气的意思。
而青铜级佣兵,乃至更强的白银级佣兵就要担负起对付迷雾森林中魔兽的责任,更危险,但报酬也相当丰厚——格兰蒂拿到的定金就有两枚金币,事成之后少说会再付十枚,这笔钱单纯用来在旅店吃饭住宿的话够花半年。
别看半年似乎不算长,但那是用来住旅店——地球上特便宜的招待所一天也要五六十呢。
十二枚金币,也就是一百二十枚银币,一万两千枚铜币,已经算城里一户普通人家全部的积蓄了,这样的任务如果能接到两三次,有些佣兵甚至可能就金盆洗手回家了。
买上一百亩地,两三个农奴,就算是小地主乡绅了。
只要安分守己,许多小贵族也不会拒绝一位身怀不错武力的前佣兵定居。
洛明当然不会这么年轻就买田归隐,但他有这一笔钱的话,可以支撑半年,就完全有充足时间做出一些事来了,到时候大概也不会再为一些小钱而担忧吧。
不过,格兰蒂果然是一诺千金。
既然洛明现在还只有黑铁级的评级,不能单独承接高级任务,就算雇主同意佣兵公会也不会轻易放行。
那,就和他组合成一个佣兵小队,以佣兵小队的名义集体去接任务即可。
虽说这也算是一种钻空子,但一般情况下自有雇主会去分辨,总不至于给拥有黄金级领队的一群黑铁级佣兵发那么多份黄金级的报酬。
如果能过雇主那一关的话,也没必要刁难这么多,至少在佣兵公会的规章制度上没问题,出了什么事也是雇主自己愚蠢的责任,怪不到办事员身上。
很快,手续就算是办好了,唯一让洛明吃惊的,就是格兰蒂居然悄悄塞了五个铜币过去。
五个铜币也就是一杯麦酒的价格,就算格兰蒂也付得起,但这本身就代表着一种态度了。
“唔,没关系吗?”洛明小声地问道。
“嗯,我可不是那种迂腐的人。虽说这也叫收受贿赂,但他没有伤害到任何人不是么?你的实力绝对帮得上忙,那个商人也不会嫌你一人的报酬太多。
我想想……琅松那个蠢货贪污得太狠,连马儿的饲料钱都克扣,最后有匹马饿得摔倒,把小查理摔伤,最后爷爷把他拉去吊死了。这种只会坏事的人,就是一分钱都不贪,也不该让他管事。”
格兰蒂若无其事地说出了很恐怖的话语来,听起来倒也不像是吹嘘,其中有些信息很让人在意,不过洛明还没有那么八卦,听听也就算了,不至于再三追问。
“这个世界对付贪官污吏,可从来都是剁手起步吊死拉倒呢,当然几枚铜币还算不上就是了。
所谓人权、平等,废除死刑之类的,在大众的文化水平变得极高之前反倒是麻烦的根源……你前世的世界,似乎都没有达到相应的条件呢。”
阿雅如是说道,不过洛明却没有怎么听。
“嗯?你对这些不感兴趣么?”
“不是不感兴趣,只是现在听来也没什么用吧?”洛明在心中回答道。
“你不会一直做一个孤身一人的佣兵的,格兰蒂小姐就是可以拉拢的人选,次一级的炮灰只要你显示出实力就会自己聚拢过来。建立一个佣兵团并不困难。
将佣兵团作为晋身之资粮,向某位为富不仁的贵族投诚,接着再想办法偷偷弄死他,自己获得更多的领地并且独立,靠联姻又能够获取更大的一块土地……反正不过是杀个恶人,有我帮忙成功率可不低,简直物超所值!
目前大陆的平稳只是暂时的,说不定过一二十年就会战争再起,那时你我齐心协力,在人间搞出一番大事业来……”
说实话,洛明对这个计划的抵触也不多,他又不是有心理洁癖。
但现在可不是展望未来的场合,就在这时,有不少佣兵已经陆陆续续来到了佣兵公会的门口,而其中的几位更是走进了屋内。
基本上,走进屋内的佣兵都戴着青铜色,甚至是银色的徽章,而格兰蒂这时也已经把她作为白银级佣兵的标志……挂在了斗篷的胸前,仿佛一枚胸针似的。
“小格兰蒂,来的挺早啊……嗯?”
为首的是一位大叔,甚至接近爷爷的级别,发间露出一些银丝,看上去怕不是有五十岁,只是浑身肌肉结实,上面还画着野蛮人似的纹路,背后背着的一把重剑更说明其实力不凡。
看见格兰蒂,大叔便热情地打了声招呼,但看见坐在格兰蒂身边的洛明,便露出了有些疑惑的神色。
“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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