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大河之剑天上来 十二(1/2)
(十二)
“努力有用的话还要天才干什么……”
听到这句经典的台词,安乔心中真是五味杂陈,就好似打乱了调料瓶子一样。
“白白,我有你啊。”
“天赋是你的,剑法是你的,但你是我的。”
跟李白相处的时间越久,安乔就越是喜欢逗李白。
她喜欢狂放不羁的他红了耳根的模样,也喜欢他故作镇定的模样。
仿佛他不需要睥睨天下,不需要笑傲众人,就这样普普通通的他也有无尽的魅力。
听到安乔近乎于一种表白的话,李白眼睛微微闪烁,说不出的愉悦。
内心深处的悸动和不安很是陌生,但却不讨厌。
你是我的,世间最动听的话。
“明月,在下记得是我捡到了你,按理说应该说你是我的。”
一个捡字,让安乔黑了脸,你以为本姑娘喜欢那样的出场方式啊。
“白白,罚你不准吃午饭。”安乔恨恨不平的抱着自己的剑走了出去。
剑要比李白的小巧精致的多,仔细一看就会发现是缩小版,剑柄的位置刻着龙飞凤舞的明月二字。
剑由李白亲手锻造打磨,字由李白亲手所提,可以说这是李白送给安乔的礼物。
一直以来,安乔也把这把剑当成了宝贝。
剑开双刃身直头尖,横竖可伤人,击刺可透甲,在保证了锋利的前提下更加的小巧美观,也更加适合女子。
身后传来李白爽朗悦耳的笑声,犹如黄河之水泛起的浪花,也如春天里柳叶吹出的哨声。
李白这个人是不羁的,也是纯粹的,所以他的喜怒哀乐不会掩饰,一直都是最真实的他。
李白的笑声让安乔脚步微微顿了顿,甚至心脏在不受控制的跳动。
嗯,本姑娘是要做大总攻的人,怎么可以因为个笑声怯场呢。
“白白,你笑的再好看也没用,本姑娘不接受美人计,依旧不准吃午饭。”
踏出门槛前,安乔转身轻哼一声,说不出的娇俏可爱。
冷艳高贵实在不适合这副容颜,别说李白信不信,就说安乔自己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都会心软成一团。
自从某一天安乔在厨艺上露了一手后,李白就心安理得的对安乔委以一日三餐的重任。
掌握了厨房,就掌握了一家的话语权,安乔是这样认为的。
不是有一句至理名言吗?
想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得抓住一个男人的胃。
嗯,她就是要把李白小哥哥紧紧抓在手中,放在心底。
看着安乔的身影消失,李白的眼角眉梢都洋溢着愉悦。
是啊,天下不只有山川美景,还有他的明月。
如今看来,他的明月也可媲美秀丽风景。
不过,他的明月好像笨了一些,心随所至的剑法学了两年都是磕磕绊绊,他该说什么好呢。
也罢,天才有他一个就够了。
明月笨点也无所谓,她有他。
拿起葫芦,一口醇香的美酒顺着喉腔一点一点滑落,让李白生出了一种今夕是何夕的错觉。
世人皆称美人如玉,可是他为什么觉得他的明月如酒呢?
“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馐值万钱。”
清酒清亮透明,芳香宜人,口味纯正,绵柔爽口。
一如他的明月,纯白无害,带着娇俏的美感。
两年的时间,李白习惯了身边有安乔的存在,可以说他真真正正的安乔当成了我们。
刚开始安乔还会客气的唤李白一声师父,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称呼就成了白白了呢?
是他一次一次嘲讽她的天赋时,还是一次一次指点她的剑法时。
日久天长,两年的时间,她是他的明月,他是她的白白。
明月,白白赠你一世月明风清,快意安稳可好?
他从不曾想过在一座简陋的小城可以呆两年,七百多个日夜,再是秀美的景色也会看倦。
但是,每一天,明月都会带给他新奇的体验,再平淡无趣的风景也可以散发出夺目的魅力。
或许他的明月有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也不一定呢。
醇馥幽郁的美酒,爽朗不羁的笑声,一下一下撞击着安乔的感官。
她爱酒却不饮酒,唯爱酒香罢了。
仿佛在那个万籁俱寂一片漆黑的山谷中,李白从天而降的那一刻,安乔就深深迷恋上了独属于李白的味道。
他的酒中仿佛都带着睥睨天下,形象仗义的狂傲和侠义。
安乔想喝,但却不敢喝,作为一个一杯倒的人,鬼知道喝醉后会发生什么呢。
虽说安乔口中说着不让李白吃午饭,但是午饭一好就屁颠屁颠的去喊李白。
大乔当初总结的没有错,安乔就是个心口不一,口是心非的人。
安乔脚腕上的银铃铛随着她的脚步一下一下的响着,李白嘴角的笑意又深了几分。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世间铃铛何止万颗,声音何止万响,风情何止万种,但是李白记入心底的只有这一个身影,这一种声音。
“怎么,这是又接受美人计了吗?”李白的一举一动都带着行云流水的洒脱和美感。
就算是朝夕相处两年,安乔都不能免疫。
“……”
试问自己打自己的脸是什么感觉。
不过,安乔的脸皮很厚,打就打两下的,不碍事。
身为大总攻,烈女怕缠郎,她就是要缠着李白。
“白白,我得提醒你一下,你这话貌似说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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